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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單位、各部門: 為進一步推進分類培養人才,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自覺性,讓學生有機會轉入更适合自己學習的專業,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指導意見》(蘇教學〔2010〕20号)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通知》(蘇教學〔2014〕8号),以及學校《關于深化“分類培養、分層教學”改革的實施意見》(蘇建院發〔2014〕23号)和《學生轉專業管理辦法(修訂)》(蘇建院教〔2016〕28号)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當前招生和就業的實際情況,現就2017級學生轉專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則 1.本通知适用于2017級全日制在籍學生,每人隻能辦理一次轉專業。 2.2017級學生将分兩次轉專業,即第一學期末的跨專業群轉專業和第二學期末的專業群内轉專業。 3.專業及專業群定義框架原則上是指學校目前确定的專業及專業群。 4.有利于實施分類培養和學生的個性發展,充分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自覺性。 5.遵循專業的科學調整發展,以及教學資源的合理調配和教學的有序組織。 6.按照志願優先,總分排序,保障公平、公正、公開。 二、跨專業群轉專業前提條件 (一)跨專業群轉專業的指标 1.各專業提供拟轉入指标數,原則上為本專業當年招生總人數的15%~30%,個别專業根據當年招生計劃,可以适當向上調整。 2.各專業申請轉出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本專業當年招生人數的50%,申請轉出的人數超出允許數時,按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從高到低排隊來确定。 (二)跨專業群轉專業的條件 1.申請條件 ①思想道德優良,在校期間未受過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者。 ②具有下述情形不得轉專業: Ⅰ、藝術類與其它類、注冊入學與其他錄取類。 Ⅱ、招生錄取不同批次間的不得互轉。 Ⅲ、沒有被學校批準緩交而欠書費、學費的。 Ⅳ、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的其它不能轉專業的。 Ⅴ、課程考試成績有不及格的(不含公選課程)。 Ⅵ、經學校審核确定不能轉的。 2.轉專業條件 符合申請資格并提交申請的學生,按申請轉入專業人數的第一學期末數學、英語兩門課程考試成績(加乘分層成績系數)由高到低排序錄取;需要面試的專業按照第一學期末數學、英語兩門課程考試成績(加乘分層成績系數)+轉入專業面試成績(100分)由高到低排序錄取;若沒有數學課程的由轉入專業所屬院提出替換課程。 三、跨專業群轉專業實施流程 (一)指标公示 二級學院根據各專業教學條件等确定當年各專業跨專業群拟轉入學生人數指标,現由各二級學院院長簽字的《伟德 官网轉專業指标統計表》(附件1)已交教務處,教務處報經學校批準後,将統一公布。 (二)學生申請 學生本人根據個人意願及各專業公布指标等情況,于2018年1月19日前填寫《伟德 官网2017級學生第一學期轉專業申請表》(見附件2)後交所在二級學院,各二級學院集中審核後報送教務處(大學生發展中心三樓)米珍老師處。每個學生可申請兩個專業,分第一志願專業和第二志願專業。 (三)資格審核 各二級學院于2018年3月5日前對申請轉專業學生進行資格審核,填寫《第一學期轉專業申請資格院部審核合格學生彙總表》(見附件3),并由二級學院院長簽署意見後于2018年3月6日前統一交至教務處,教務處彙總各二級學院申請轉專業學生名單并進行資格複審。 (四)面試安排 需要面試的專業由轉入二級學院于2018年3月7日~9日組織開展面試,面試成績經轉入二級學院院長簽字後于3月12日前報送教務處。 (五)轉專業名單拟定 教務處按英語、數學及面試成績計算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序。教務處依據各二級學院所報各專業指标數按照成績排名從高到低拟定名單,3月16日前報學校院長辦公會批準。 (六)轉專業名單公示 教務處将拟轉專業學生名單公示。 (七)手續辦理 教務處确定轉專業名單後,确定同意轉專業的學生須于三天内到轉入二級學院報到,并按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四、跨專業群轉專業實施要求 1.各二級學院應成立由二級學院領導、專業主任、輔導員、教學秘書等組成的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二級學院轉專業的有關事項。 2.學校由教務處、學生處、監察處、質量辦等部門,對學生轉專業過程中的申訴或反映的問題,共同組織進行調查、确認,并給予答複或處理。 3.轉入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必須按新專業的培養計劃完成學業,畢業資格均按轉入專業的要求審核,學費收費标準也按轉入專業的标準收取。在原專業修讀的相近課程經轉入二級學院同意并報教務處審核後可以充抵新專業的課程,學生轉入新專業的一學期内應當完成前修課程的認定。 4.教務處及各二級學院要不斷總結、改進與完善學生轉專業的工作,做到更加科學、合理、有效。 5.各有關教學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好轉專業工作,保證轉專業的公平、公正、公開,使轉專業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1.《江蘇建院2017級第一學期轉專業指标統計表》 2.《江蘇建院2017級第一學期學生轉專業申請表》 3.《江蘇建院2017級第一學期轉專業二級學院審核合格學生彙總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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