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屆結業學生重修安排的通知
各單位、各部門: 經學校研究決定,将對2017屆結業學生進行必要的重修安排,具體安排事項如下: 一、重修報名安排 具體重修報名時間為6月9日~6月10日,各結業學生直接在所在二級學院報名參加重修學習,各二級學院教學秘書務必于6月10日下午5∶30前将參加重修的報名情況上報到教務處 米珍 老師處備案。(《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申請表》,具體見附件1;教學秘書填寫《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申請彙總表》,具體見附件2;授課教師填報《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課程成績登記表》,具體見附件3)。 二、重修考試時間 1.英語、數學、計算機等公共基礎課程重修考試時間确定為2017年9月下旬(預計考試時間為9月23日、24日),具體時間見教務處網站通知。考試由教務處集中組織安排,閱卷老師在考試結束後3天内上報課程重修成績。根據《關于往屆結業學生換發畢業證書的管理規定》(蘇建院教〔2015〕22号)的文件要求,結業學生滿足畢業條件的可以在2017年12月15日~25日期間辦理結業證書換取畢業證書手續。 2.隻因欠公選課學分且不超過2門公選課程重修的結業生,可以在2017年6月21日~23日期間完成課程要求(具體見附件4),課程老師在2017年6月26日上報課程成績,根據《關于往屆結業學生換發畢業證書的管理規定》(蘇建院教〔2015〕22号)的文件要求,結業學生滿足畢業條件的可以在6月27日~30日期間辦理結業證書換取畢業證書手續。 三、重修組織形式 1.英語、數學、計算機等公共基礎課程由基礎部采用集中培訓和自主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實施; 2.藝術類公選課和非藝術類公選課由教務處采用課程輔導加書寫論文的方式實施; 3.相關專業課程由各二級學院決定采用适當的方式實施。 四、畢業設計(論文)成果或答辯不合格的安排 畢業設計(論文)成果或答辯不合格的同學,按照學校畢業設計(論文)的有關規定,将在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間完成補答辯工作,成績合格者,根據《關于往屆結業學生換發畢業證書的管理規定》(蘇建院教〔2015〕22号)的文件要求,結業學生滿足畢業條件的可以在2017年12月15日~25日期間辦理結業證書換取畢業證書手續。 特此通知。 附件:1. 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申請表 2. 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申請彙總表 3. 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課程成績登記表 4. 藝術類公選課和普通公選課重修安排 |
教務處 201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