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2017學年第二學期重修考試的通知

發布者:裝飾學院發布時間:2017-04-24浏覽次數:1834

各單位、各部門:

按照學校本學期教學工作計劃,重修考試将安排在12周(52日~7日)進行,為保證重修考試順利完成,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公共基礎課程重修考試安排在12周的周六、周日(56日~7日)進行,具體見附件,其它課程重修考試安排由任課教師自行确定,但務必在第12周内完成。

二、由于上學期已經安排完成2017屆畢業生的公共基礎課程重修考試,因此本次公共基礎課程重修考試安排不再包括2017屆畢業生。

三、對往屆結業生已報名參加重修課程學習的學生,由二級學院負責通知學生返校參加重修考試,未及時返校或未報名參加重修學習的學生,本學期将不再組織考試,學生可參加下學期的重修課報名和考試。

四、監考教師應按要求時間到教務處領取重修考試試卷,對因故不能監考者要向二級學院(部)領導請假,并由二級學院(部)安排教師替換監考,外聘教師及兼職教師由相關院部負責通知。

五、監考教師和考生應提前15分種到達指定的考場,考生按教師指定的位置就座,(要求同一排考生間至少隔開兩個座位,前後對齊),并出示學生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能參加考試。

六、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持有關證明報教務處批準,否則按曠考處理。

七、考試期間,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如有違反将按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考試成績上報:重修報名的學生成績由重修老師于考後三天内(58日~10日)填寫《2016-2017-2學期重修成績登記單》,教師簽字後蓋二級學院(部)章,集中彙總後上交教務處,電子稿發150564482@qq.com ,統一錄入教務管理系統。

九、請各二級學院務必及時通知到相關學生,要求準時參加重修考試。

特此通知。

  

附件:1.公共基礎考試課時間安排

2. 基礎部重修考試安排

教務處

 2017420

附件:1.公共基礎考試課時間安排.docx

2.基礎部重修考試安排2017-05.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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