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張國梁等三名同學處分的決定
張國梁,男,19歲,江蘇海安人,園林14-1班學生;
崔加林,男,19歲,江蘇睢甯人,裝飾14-2班學生;
周梓恒,男,19歲,江蘇徐州人,環藝14-3班學生。
2015年11月28日張國梁等三位同學無視校規校紀,夜不歸宿,其中張國梁和崔加林同學未履行請假手續,在網吧通宵上網,周梓恒同學未履行請假手續回家住宿。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相關規定,決定給予張國梁、崔家琳同學嚴重警告處分,給予周梓恒同學警告處分。
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以5個工作日内向學院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此決定。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