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郭學成、王子賢同學違紀處分的決定
郭學成,男,20歲,江蘇省徐州市人,建設14-3班學生;
王子賢,男,20歲,江蘇省徐州市人,建設14-3班學生。
以上兩名同學紀律觀念淡薄,于2015年10月16日分别持自己僞造的假條向任課老師請假,在同學中造成極壞的影響。其中,郭學成同學曾于2014年12月29日因僞造假條受到嚴重警告處分。
為嚴肅校紀,教育本人及廣大同學,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四條之規定,經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郭學成同學記過處分,給予王子賢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此決定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