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往屆結業學生換發畢業證書的管理規定
各單位、各部門:
為了進一步規範我校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工作,嚴肅畢業證書的發放與管理,按照《伟德 官网學生學籍管理規定》(以下簡稱《學籍管理規定》),現對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等事項規定如下:
一、根據《學籍管理規定》中第二十八條規定,實行學年學分制教學管理的學生在校學習時間(含中斷學習時間):兩年制的最長修業年限為四年、三年制和四年制的最長修業年限為六年、五年制的最長修業年限為八年。因此,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必須在規定年限内完成,否則不予認可學分補修。
二、凡往屆結業學生,可于每年9月10日前向所在二級學院提出補修不合格科目學分申請,填寫《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申請表》(見附件1),由各二級學院填寫《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申請彙總表》(見附件2),經二級學院院長簽字批準并加蓋二級學院公章後,上報教務處備案。
三、補修學分課程如為大學英語、高等數學、計算機信息技術、大學語文、體育等公共基礎課程或公共選修課程,則考試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安排,具體時間于9月中旬在教務處網站上通知。學生考試成績及管理按照學校《考試管理規定》(蘇建院教〔2014〕17号)執行,課程考試負責教師填寫《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課程成績登記表》(見附件3),經二級學院院長簽字後上報教務處。
四、補修學分如為相關專業課程,則由各二級學院集體決定采用适當的方式實施,學生考試成績及管理按學校《考試管理規定》(蘇建院教〔2014〕17号)執行,課程考試負責教師填寫《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課程成績登記表》,經二級學院院長簽字後上報教務處。
五、畢業設計(報告)答辯不合格的同學,按照學校畢業設計(報告)的有關規定,在每年11月份進行畢業補答辯,或參加6月份的正常畢業答辯,畢業設計(報告)指導教師同樣填寫《往屆結業學生補修學分課程成績登記表》,經二級學院院長簽字後上報教務處。
六、在《學籍管理規定》中規定年限内,往屆結業學生完成相應的課程學分補修,并且符合畢業資格,可進行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若往屆學生結業是由于處分等其他原因,則必須在學校下發處分解除文件或相應的處理文件後,方可進行結業證書換發畢業證書。
七、因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學籍管理規定等相關業務管理要求,往屆結業學生換發畢業證書的時間為每年6月20日~30日和12月15日~25日,其他時間段概不辦理。
八、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九、本管理規定的解釋由教務處負責。
伟德 官网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