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專轉本”選拔工作開始啟動
一、報名條件
1、列入國家普通高校招生計劃,經省招生部門按規定程序錄取的,我校二年級、三年級在籍學生(含普通高校對口單獨招生學生),及具有我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學曆的退役士兵,可申請報名。
2、報名條件。(1)思想品德較好,遵紀守法,身體健康;(2)在校學習期間未受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普通高校高職(專科)二年級學生“專轉本”報名還必須具備無不及格課程,其中每門專業基礎課學習成績達到良好以上的條件;三年級學生“專轉本”報名還須具備能修完學校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内容,達到畢業要求,能正常畢業的條件。
二、報名
1、二、三年級考生須分别按照分年級按招生計劃填報志願。
2、我省“專轉本”選拔實行平行志願和征求志願設置。平行志願設置A、B、C三個志願,每個志願填報一所院校和一個專業;征求志願為一所院校和一個專業。
3、接收院校為了有利于考生進校後的學習和教學,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和課程提出了相應要求,考生所填報的本科專業須符合本科專業對考生所學的專科專業的要求,如接收院校的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主要專業的有關課程提出具體要求,考生還須填寫有關課程成績。本科專業對考生專科階段所學專業的要求,詳見省教育廳正式下達的“選拔計劃”。專科專業以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教育指導性專業目錄(試行)》為準。
4、我省退役士兵憑身份證、本省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和士兵退役證,在本人畢業學校報名。在填報志願時,隻能選報指定的接收院校(專業)。
5、報名時間:3月8日至15日,逾期不予補報。
7、請各學院确定一名老師專門負責此項工作。
三、考試
1、“專轉本”全省統一考試命題工作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有關高校應在命題教師選派等方面給予支持與協助。
2、普通高校高職(專科)二年級、三年級統考科目及分值相同,分開命題和考試。文科(英語、日語類)、藝術類考試科目:語文(150分)、英語(日語)(150分)、計算機(100分);理工科類考試科目:數學(150分)、英語(150分)、計算機(100分)。滿分為400分。英語類考生英語試卷不同于其他類考生。省控線按文科類、英語類、日語類、理工科類、藝術類分别劃定。
3、考試時間:2013年4月20日。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201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