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屆結業學生課程重修安排意見
各二級學院:
根據學院《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和《課程重修管理實施細則》等文件精神,現對2012屆因學分未達到結業的學生課程重修安排如下。
一、重修報名
凡有不及格課程的同學,要離校前(最遲在6月30日前),填寫《2012屆結業學生重修報名表》,報本學院教學秘書,教學秘書彙總後在7月5日前報教務處。
二、重修考試
根據教學進程,凡報名重修的學生要在本學期重修考試規定時間(2012年11月20日左右)回學校進行重修考試(具體考試時間以教務網通知為準),凡不按時回校的按棄考處理。
三、換發畢業證
凡經重修考試及格達到畢業學分的,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底回校憑結業證換發畢業證書。
四、經考試仍不及格的學生需再重修
1、結業學生重修時間限制:結業學生要在離校後規定的時間内完成重修考試:3年制結業生要在畢業後3年内,服兵役的在退伍後的2年内,完成所有未及格課程的重修學習和考核,超過要求時間未重修或重修後仍不及格的則永久結業。
2、凡經重修考試仍有不及格課程,要在每學期開學2-5周内,填《2012屆結業學生重修報名表》到原學院秘書處報重修,并在規定時間回學院考試,每年11月底(或5月底)回校參加重修統一考試,每年安排2次。具體考試時間安排見教務處網頁通知,請學生随時關注。
請各二級學院傳達到每位結業學生,結業學生要按規定執行。
附表:2012屆結業學生重修報名表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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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12屆結業學生重修報名表
2012屆結業學生重修報名表
學院: 年 月 日
班級 | | 姓名 | | 學号 | | ||
手機 | | QQ | | 信箱 | | ||
重修課程名稱 | 該課程上課學期 | 考試(查) | 備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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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此表要在2012年6月26日前報原二級學院教學秘書。
2、凡有不及格要報重修的也填此表,以後每學期開學2-5周内報到原二級學院教學秘書。凡未報名的按棄考處理,學院不安排考試。
3、每學期限報4門重修課程(不包括公選課、體育、實驗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