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級學院: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精神,進一步推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發揮優秀大學生的導向和榜樣作用,在全校形成争學先進、奮發進取、勵志成才的濃厚氛圍,推動“創先争優”活動在大學生中深入開展,進而推進優良學風和校風建設。經研究,校團委決定開展第四屆“建院之星”暨“校園青年先鋒”評選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活動主題
身邊榜樣 前行力量給力成長 青春飛揚
二、推薦對象
全日制在校優秀學生
三、典型類别
1.道德之星: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引領社會道德風尚,在維護社會和校園的公平、正義、穩定、和諧等方面有突出事迹。
2.勤學之星:學習刻苦,成績優異,并在幫助和帶領同學共同進步上有顯著成績;或曾經學習後勁,但不言放棄,奮起直追,進步特别顯著。
3.志願之星:助人為樂,樂善好施,積極參與各類公益志願服務活動,力所能及地為和諧社會、和諧校園作出貢獻。
4.自強之星:成長過程中不畏艱難困苦,積極樂觀,發憤圖強,在壓力和挫折面前,表現出頑強的毅力和拼搏精神。
5.創新之星:刻苦鑽研、勇于創新,在大學生科技創新方面取得突出成績。
6.創業之星:在校期間曾經有過創業實踐,或者正在嘗試創業,取得較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
7.團隊之星:學生幹部,全面發展,心系國家,立足學校,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具有較強的領導能力,被公認為學生團隊中傑出的帶頭人。
8.文體之星:在文藝、體育等方面勤學苦練,具有專長,在傳播高雅藝術,引領積極、健康、高尚的校園文化方面做出突出貢獻。
9.實踐之星:關注國情民生,關注社會熱點,以主人翁姿态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在實踐中起到先鋒模範作用。
10.技能之星:在某些行業或專業領域刻苦鑽研,勤于訓練,有突出技能,獲得相關機構的認定,或在相關的技能大賽中獲得突出成績。
四、評選安排
第一階段:宣傳階段(3月25日—4月5日)
學校和各二級學院廣泛開展宣傳動員工作,采取各種手段擴大評選活動的影響力。各二級學院要積極發現和挖掘本單位的優秀學生,同時培育激發學生參選、參評的熱情,為評選活動營造良好氛圍。
第二階段:申報階段(4月6日—4月15日)
1.申報可通過自薦、聯名推薦、組織推薦、公開展示、師生聯評等程序,使青年學生中的優秀典型脫穎而出。
2.以各二級學院為單位,推薦5-10個不同類型的優秀典型。推薦的每一個優秀典型需填寫《“校園青年先鋒”事迹推薦表》,并另附上本人2寸标準照1張、生活照3張。以上所有推薦材料以二級學院為單位,電子稿打包請于2012年4月15日前發送至團委郵箱:2354090768@qq.com。聯系人:湯雪峰 聯系電話:83889516
第三階段:評審階段(4月16日—4月25日)
學校将舉辦公開評審會,邀請學校相關部門進行評審,最終評選出“十佳建院之星”和若幹名“校園青年先鋒”,公示通過後,正式授予榮譽稱号。
第四階段:表彰展示階段(4月25日後)
(1)學校将通過廣播、網絡、海報等方式對受表彰學生先進事迹進行廣泛宣傳。各二級學院也以多種方式積極宣傳本學院入選同學的優秀事迹,提升先進典型的号召力、影響力。
(2)學校召開優秀學生表彰暨優秀學生事迹報告會,對 “建院之星”和“校園青年先鋒”獲得者進行表彰獎勵,宣傳受表彰學生的先進事迹。
(3)優秀學生及典型事迹将上傳到江蘇省青春故事網上進行集中展示,并擇優推薦入編《江蘇“校園青年先鋒”風采錄》。
五、活動要求
1、統一認識,高度重視。各二級學院、各有關單位要把 “建院之星”、 “校園青年先鋒”評選作為我校創先争優活動深入開展、迎接學校黨代會召開系列慶祝活動的重要内容,認真落實,紮實推進。通過評選活動,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展現我校素質教育成果。
2、加強領導,認真推薦。各二級學院要堅持實事求是、公正擇優的原則,認真做好參評事迹材料的整理和推薦工作,嚴格把關,堅決杜絕虛報、假報等現象,保證評選工作客觀公正,切實把表現突出的優秀學生選拔出來。
3、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二級學院、各有關單位要加大宣傳力度,廣泛宣傳先進典型的優秀事迹,發揮他們的輻射帶動作用,真正樹立一批有說服力的典型,在全校學生中營造創先争優的良好氛圍,以實際成效慶祝我校黨代會的勝利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