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1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發布時間:2011-12-25浏覽次數:1846

關于2011級學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根據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等學校學生轉專業工作管理的指導意見》蘇教學[2010]20号,按照《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試行)》(教字[2006]06号)文件精神,為适應社會發展需要,鼓勵學習優秀的學生、提高我校學生的社會競争力。學校尊重學生的個人意願,以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與特長,集中精力學好自己喜愛專業。現對2011級(普通高中考入)學生轉專業工作通知如下:

一、報名申請條件和轉專業指标:

1、報名申請條件

我校2011級普通高中全日制學生,經過一學期的基礎課程學習,學習成績優秀,各方面表現良好,符合文件規定的要求,且符合接收專業對轉入學生思想道德、知識能力、身心素質等要求,均可自願申請轉專業學習。第一學期學習成績在班級前 1/3 的學生才有資格報名(按期末考試成績總分排名),并根據06号文件規定的8類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生,原則上不得轉專業:

1)已學的各類課程成績有不及格的;

2)受過紀律處分的;

3)欠學校書費、學費的;

4藝術類與理工類不能互轉;

5)經學校審核認為不适合轉專業的。

6)獨立班級人數少于20人(等于)的。

85年制、對口單招、單招班級不進行轉專業。

9)招生錄取不同批次的不得互轉。

10原則上建築工程、工程造價2個專業不轉進。

11)其他特殊情況按學院06号文件執行。

2轉專業指标

教務處會同相關院(部),确定轉專業名額,原則上以專業為單位平均每班允許轉入名額1名。轉出報名名額原則上以專業為單位平均每班2名掌握,由轉出的二級學院院長簽字。

二、轉專業考核程序

根據申請轉入該專業人數按期末數學和英語兩門考試成績總和排序,若沒有數學課程的由轉入院(部)提出替換課程。轉入院(部)根據轉入指标和報名學生情況初步審核,由轉入的二級學院院長面試并簽字。教務處審定後報院領導批準。

三、轉專業時間安排

1、申請填報志願

120111228—201215日,學生自行申請并填報轉專業申請表并交報本院(部)(在教務網站上下載)。截止報名時間16日,過時不候。

2審批程序:學生報名填表-輔導員審核是否欠費和處分-轉出院長簽字-轉入院長面試簽字-成績審核-教務處長簽字-主管院長審批。

2、轉專業考核錄取公示

220—23日教務處和轉入專業院(部)根據申請指标和條件研究确定轉專業名單,審定成績。

 224-25日,教務處網上公示轉專業學生名單。

3、辦理轉專業手續

227-29日,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到教務科辦理轉專業手續,未及時辦理的,視為自動放棄轉專業資格。

四、其他要求

1、轉專業工作是關系到學生切身利益的大事,各院(部)要認真組織好轉專業工作,保證轉專業的公平、公正、公開,使轉專業工作順利進行。

2、在進行轉專業期間,申請轉專業學生要在原班級按時上課,如出現其他問題由學生自行負責,在批準轉專業申請後按通知要求執行。

3、已被批準轉專業的學生,不允許再轉回原專業或其它專業

附表一:轉專業學生申請表(可下載)

附表二:2011年轉專業申請審核彙總表

附件:徐州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轉專業實施細則(試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表一

伟德 官网學生轉專業申請表

現院(部):                  現專業:

姓名

 

班級

 

性别

 

學号

 

拟轉專業

 

身份證号碼

 

生源(省市)

 

轉專業理由

 

 

家長是否同意:     申請人簽字:         

第一學期期末考試成績(填已知考試和考查成績)

數學

 

 

 

 

 

 

 

英語

 

 

 

 

 

考試總分

 

合計

 

 

 

 

 

 

 

 

 

班級排名

 

 

教學秘書

 

是否達前1/3

 

簽字:       

輔導員意

是否有不及格課程和處分及文件規定的限制情況:

 

簽字:        

轉出院部

  

 

院長簽字:        

轉入院部

  

建議編入班級:

院長簽字:        

教務處學籍審核意見

 

簽字:      

教務處長

 

處長簽字:      

主管院長

 

                             

此表交教務處,報名截止時間:201216日,過時不候。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