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2012-1學期重修上課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各班級:
2011-2012-1學期重修課程報名已結束,重修時間從第6周開始到13周止,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1、各類重修課程(除下列統一安排課程外的其他各類課程)的開課事宜由相關系部負責安排,其中包括安排任課教師、上課時間及上課地點。
2、請重修學生主動到相關課程的系部聯系有關的上課事宜。
3、同一門課程重修人數超過20人,由系部負責開設重修輔導班,并報教務處備案。
4、若重修課程與本學期其他班級所開課程相同,原則上跟班上課;否則,以學生自修為主。
5、輔導教師須制定重修教學計劃,上課時,要做好學生考勤記錄,考勤與正常上課相同。
6、全部重修課程的考試時間統一安排在第14周中進行。重修成績上報在考試後三天内進行。
公共基礎課重修的輔導時間、輔導教師和地點如下表
課程 | 輔導時間 | 上課學生 | 輔導教師 | 上課地點 | 總學時 | 起止周 |
高等數學12 | 星期六1-2 | 全院系部 | | 東J2-105 | 16學時 | 6-13周 |
實用英語1、 | 星期六1-2 | 建工、建管、裝飾、設計、人文 | | 東J2-103 | 16學時 | 6-13周 |
實用英語1 | 星期六3-4 | 機電、市政、設備、經管、信電、礦業、 | | 東J2-103 | 16學時 | 6-13周 |
體育1、2 | 星期四8-9 | 全院系部 | | 東校區籃球場 | 6-13周 |
注:其他公共基礎課程由于報名人數不足開班,請找相
此通知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