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教師上課、實驗、實訓等地點管理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全體上課教師:
為加強教師上課地點管理,方便教學督導檢查、聽課等,避免出現空堂等教學事故,現對教師上課地點變更規定如下:
1、教師要按課表安排的教室、實訓室、機房上課,如變換教室要辦理調教室手續。
2、不同類型調教室手續的辦理
1)一周内從教室調到實驗室、實訓室、機房上課的,要提前填寫《調課申請單》,經二級學院簽意見後,不需教務處長簽字直接到教務處教學服務窗口辦理登記手續。
2)一周以上從教室調到實驗室、實訓室、機房上課,要提前填寫《課程變更申請單》到教務辦理審批手續。
3)因多媒體設備等突發原因更換教室的,可由教師自行到教學樓值班室換取其他教室,并在原教室黑闆上寫明換取的教室号,以便各類檢查和聽課人員聽課。
上述三種情況外,沒特殊情況教師未按規定辦理手續而變換地點的按教學事故處理。
教學督導檢查、聽課等人員可以從教務處網站上查尋當天教師變更教室情況,并按變更的教室前去督導檢查、聽課。如有問題可直接與質量考核辦公室反映。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