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11-2學期重修考試安排的通知
各院(部)、各班級:
根據學院教學進程和工作安排,經研究決定2010-2011學年第二學期重修考試時間定于13周末-14周(
1.監考教師應按要求時間到教務處領取重修考試試卷,對因事不能監考者要向系部主任請假,由系部主任安排替換教師監考,外聘教師及兼職教師由相關系部負責通知。對無故不參加監考或遲到者,按教學事故處理。
2.監考教師和考生應提前15分種到達指定的考場,考生按教師指定的位置就座,(要求同一排考生間至少隔開兩個座位,前後對齊),并出示學生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方能參加考試。
3.學生因故不能參加考試者,須持有關證明報教務處批準,否則按曠考處理。
4.考試期間,考生要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有任何作弊行為,如有違反将按學院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5.考試成績上報:要求考後三日内上報教務處(428室),否則将影響到畢業生的離校;試卷交系部存檔。
6.今年畢業生報名參加重修課程考試的學生,由系部負責通知學生提前返校參加考試,未及時返校和未報名參加重修的學生,本學期将不再組織考試,學生可參加下學期的重修課報名和考試。
以上規定請各系部認真傳達至每位監考教師及考生,請全體監考教師和考生嚴格遵守。
具體考試日程安排見教務處下發的《2010-2011-2學期重修考試安排表》。如有遺錯請速到教務處查詢。
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