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賈皓森同學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賈皓森,男,18歲,江蘇徐州人,室設16-2班學生。
2016年10月18日,賈皓森同學無視校規校紀,僞造請假條。
為嚴肅校規校紀,根據《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經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賈皓森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此決定。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
發布者:裝飾學院發布時間:2016-10-24浏覽次數:2212
關于給予賈皓森同學嚴重警告處分的決定
賈皓森,男,18歲,江蘇徐州人,室設16-2班學生。
2016年10月18日,賈皓森同學無視校規校紀,僞造請假條。
為嚴肅校規校紀,根據《江蘇建築職業技術學院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經院學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給予賈皓森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此決定。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〇一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