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 帥,男,建設14-2班學生;
宋偉成,男,城規14-1班學生;
2015-2016學年第二學期第一周至第八周,張帥晚自習缺勤4次、早操缺勤8次、早操遲到1次、遲到/早退1次;宋偉成晚自習缺勤9次、早操缺勤9次、宿舍留寝1次。
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決定給予張帥、宋偉成同學記警告處分。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學校處分決定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向學院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