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宋傳東等十一名同學處分的決定
宋傳東,男,建設14-2班學生;
崔連東,男,建設14-2班學生;
馬滕宇,男,建設14-2班學生;
于 洋,男,建設14-2班學生;
呂佶衡,男,園林14-2班學生;
陳天啟,男,城規14-1班學生;
苗偉豪,男,裝飾14-4班學生;
孫 健,男,裝飾14-4班學生;
李若祥,男,建設14-2班學生;
崔子豪,男,建設14-2班學生;
韋 帥,男,園林14-2班學生。
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第一周至第十六周,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宋傳東晚自習缺勤累計達2次、早操缺勤累計達2次、宿舍未疊被累計達1次、宿舍有煙頭累計達1次;崔連東早操缺勤累計達8次、宿舍有煙頭累計達1次;馬滕宇晚自習缺勤累計達1次、晚自習玩手機累計達1次、早操缺勤累計達4次、宿舍有煙頭累計達3次、夜不歸宿累計達1次;于洋晚自習缺勤累計達2次、早操缺勤累計達3次、宿舍有煙頭累計達1次;呂佶衡早操缺勤累計達3次、早操遲到累計達5次、宿舍有煙頭累計達1次;陳天啟晚自習玩手機累計達1次、早操缺勤累計達1次、早操玩手機累計達1次、早操遲到累計達3次、宿舍有煙頭累計達1次;苗偉豪早操缺勤累計達7次;孫健早操缺勤累計達10次;李若祥晚自習缺勤累計達5次、早操缺勤累計達8次、宿舍拒查累計達1次;崔子豪晚自習缺勤累計達2次、早操缺勤累計達5次;韋帥早操缺勤累計2次、早操遲到累計5次、宿舍有煙頭累計1次。
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五條規定,決定給予宋傳東、于洋、陳天啟、苗偉豪、崔子豪、韋帥、崔連東、馬滕宇、呂佶衡、孫健10名同學警告處分;給予李若祥同學嚴重警告處分。
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以在接到處分決定之日起5個工作日内向學院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