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給予錢雪盛等十二名同學處分的決定
錢雪盛,男,裝飾14-4班學生;
孫 健,男,裝飾14-4班學生;
張恒超,男,建設14-2班學生;
劉 震,男,建設14-2班學生;
梁卓亞,男,建設14-2班學生;
張 帥,男,建設14-2班學生;
李若祥,男,建設14-2班學生;
崔連東,男,建設14-2班學生;
李 斌,男,建設14-2班學生;
羅紹峰,男,建設14-2班學生;
馬騰宇,男,建設14-2班學生;
陶昱偉,男,建設14-2班學生;
2015-2016學年第一學期第十三周,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錢雪盛曠操累計達6次;孫健曠操累計達8次;張恒超缺勤累計達12次、玩手機累計達1次、曠操累計達4次;劉震缺勤累計達7次、曠操累計達5次;梁卓亞缺勤累計達1次、曠操累計達5次;張帥缺勤累計達2次、曠操累計達7次;李若祥缺勤累計達5次、曠操累計達6次;崔連東曠操累計達6次、宿舍有煙頭1次;李斌缺勤累計達8次、玩手機累計達1次、曠操累計達4次;羅紹峰缺勤累計達1次、曠操累計達5次;馬騰宇缺勤累計達1次、曠操累計達4次、宿舍有煙頭累計達3次;陶昱偉缺勤累計達4次、曠操累計達2次;
根據伟德 官网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決定給予錢雪盛、孫健、梁卓亞、崔連東、羅紹峰、馬騰宇、陶昱偉、張帥、李若祥、劉震、李斌等11名同學通報批評;張恒超同學警告處分。
對本處分決定如有異議,可以5個工作日内向學院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
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