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設計與裝飾學院特困生臨時困難補助實施細則
為了更好地體現學校、學院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關心,幫助特困生解決在校部分基本生活和學習費用,使其能集中精力完成學業,根據學校的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第一條 組織管理
1、學院成立由專職輔導員、兼職輔導員參加,學院副書記任組長的“特困生臨時困難補助評定小組”,負責全院特困生臨時補助的評定工作,學生辦公室負責特困生臨時困難補助的日常工作。
2、各班由帶班輔導員成立評議小組,負責本班特困生臨時困難補助的評議工作。
第二條 申請條件
申請者需符合下列條件方可申請補助:
1、學院建檔特困生,資助和通過勤工助學、貸款仍難以完成學業的;
2、在校能認真學習,遵守校紀校規,無違紀處分的;
3、生活艱苦樸素、勤儉節約,無鋪張浪費、亂花亂用、吸煙酗酒現象、師生反映良好的學生。
第三條 特困臨時困難補助金額
1、每個班級每學期限報1-2人;
2、臨時補助每人次為200元現金或200元左右實物。
第四條 評定辦法
1、由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并填寫《建築設計與裝飾臨時困難補助申請表》;
2、班主任簽署意見;
3、學院分管領導批準,報學生工作處備案,由學生工作辦公室發放。
第五條 其它
1、凡受到違紀處分的學生不得在其受處分期間享受補助。
2、獲特困臨時困難補助的學生,必須認真學習,遵紀守法、勤儉節約,如發現有違紀,鋪張浪費、抽煙喝酒等現象,将追回其補助,并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違紀處理。
建築設計與裝飾臨時困難補助申請表
姓名 | | 性别 | | 籍貫 | | 出生年月 | |
班級 | | 學号 | | 民族 | | 聯系電話 | |
身份證号 | | 收入來源 | | ||||
家庭人口數 | | 家庭總收入 | | ||||
貸款、受助及獎勵情況 | | ||||||
申請理由 | | ||||||
輔導員(班主任)意見 | 該生确因 原因,導緻家庭經 濟困難,建議給予臨時困難補助。 簽字: 年 月 日 | ||||||
分管領導 意 見 |
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